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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4月份就離開公司後,在景氣不好之下要比以前花更多時間找到工作,經過4個月後在好不容易有公司錄取~,上班到第三
星期(9/4)要下班時告知不適任9/7不用來上班,當時聽到真的很錯愕~ ,不過告訴自己要冷靜問了不適任原因,當時是會計告知
的我不是我主管告知我,所以她也不知道。
我真的很想知道不適任原因,如果是工作的事我做錯了或是要改進可以馬上跟我說我可以馬上改阿,當初面試時有告知面試主管我會請
假回診的事,真的又是請假的事資遣我→真的無言。
現在失業的人太多公司有太多可以選擇也壓榨員工福利,薪水低就算了說什麼試用期三個月內沒有加班費要輪流上午班的(中午12到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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